1.什么是商标?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2.TM商标是什么?
.TM是TradeMark(商标)的缩写,.TM(TradeMark)也是国别域名,是土库曼斯坦的国别域名,.TM也是一款专门针对企业商标的域名,因而成为各大企业品牌战略所关注的重点。同时这是企业已有实体商标在国际互联网上的应用,保持企业的实体商标和互联网上的商标一致性。因其和传统商标具有同等价值和含义,所以.TM国际商标域名也已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重视和认可,并且大力支持和保护。
3.TM商标和R商标有什么区别?
在商标中,“R”是国际上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是英语单词“register”首写大写字母,表示已经注册的意思。 “TM”是英语单词“Trade Mark”首写字母的缩写,表示所标注的是商标,可能是未注册商标或者正在申请注册过程中。
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因此,TM与R是不同国家的商标标记,没有特别的关系,也有一些国内公司不了解法律规定,一味模仿美国公司,在商标上使用TM标记。
4.商标交易要注意什么?
商标交易也就是商标转让、商标买卖,市场上有专门从事商标转让的网站或公司,也不乏一些代理机构和个人涉及商标转让业务,企业或个人无论通过哪一种渠道购买商标,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都应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并经商标局核准后才能生效。实际生活中,有众多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只签订了商标转让合同,不予商标局报备办理的,只属于自行转让商标行为,其结果可能导致严重行政处罚及更严厉后果。
5.商标注册申请如何实现?
一、商标查询:
查询您的商标是否已被注册:可以进入中国商标网(http://sbcx.saic.gov.cn/trade/)上查询也可委托我们免费查询
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
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b.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
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我们来调整处理)。
4.优先权证明
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5.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
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在线客服或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自助查询。
三、受理商标注册通知
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后,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费用是否交齐。如无意外,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20个工作日左右。
四 、审查
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时间大概为9个月左右。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五 、登报公告
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六、 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整个时间为一年左右)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快到期的前半年可以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6.商标使用许可的定义是?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 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签订商标使用协议时企业可考虑从下述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之一: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因而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
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7.商标入股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应当将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转让到个人名下(在原服装厂注销之前)。
其次,商标入股有两种:一是商标所有权入股;二是商标使用权入股。若以商标所有权入股的,作价入股后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将您个人拥有的上述商标转让给你们新开的公司。
若以商标使用权入股的,不办理商标转让,而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由你同意将上述商标在一定期限内许可给新开的公司使用,将本应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作价入股。
一般情况下,商标所有权入股比较常见并容易被对方股东接受,而商标使用权入股则往往出现在该商标比较知名的情况下,否则不易为对方股东接受。
商标使用权的经营除了将使用权入股合作开设公司盈利外,更为常见的是单独许可他方企业有偿使用你的商标,你可以每年收取商标许可使用费,但并不参与对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分红,这是与前面说的商标使用权入股的区别。
8.商标的买卖形式有哪些?
通常商标买卖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下面是专家对商标买卖的形式做出的分析。
商标买卖的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9.商标许可形式及法律风险有哪些?
商标许可基本形式包括独占使用、独家使用和普通使用三种。独占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许可人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独家使用许可形式,是指在商标使用许可人存续期间,除商标许可人自己使用外,只授予一家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多家使用,同时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形式较为普遍。 很多采用加盟连锁经营方式的企业,通常都包括商标许可,其许可形式采用普通使用即将商标提供给若干的加盟商使用,在快速扩大经营的同时迅速提升自身商标的价值。
由于商标本身的创新价值不高,更多体现为具体使用商标企业的商誉和信用,因此若企业希望独占使用,则可能采用洽谈商标转让的方式直接获得商标所有权。正因为这种特点,商标许可与专利许可形式不同,普通使用许可是商标许可中最为常见的形式。 即使是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方同样需要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一定领域内排除竞争,若商标权人在同一区域同时许可多家使用商标,必然影响被许可人的利益。在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合同中缺少对商标权人的必要限制,应当认为被许可方面临法律风险。必要的限制包括商标权人不得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许可第三方使用商标,商标权人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自营的限制等。
10.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能作为商标用吗?
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允许被作为商标使用。我过《商标法》规定了如下例外情况: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官方机构的同意或授权。这种同意或者授权需要以书面文件证明。如果某一商标已经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视为同意或者授权。
2、商标总含有与国家名称想通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单位或企业的名称,不会引起公众混淆误认的,德意志银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文字商标通常都可以做商标使用。
3、商标中含有国家名称或者和近似的称呼,但是整体是可观存在的事物,不会引起公众误认混淆的。比如中华鲟,虽然含有“中华”字样,但整体是客观存在的动物名称,不会引起误认。
4、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团”、“红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我国国旗、过会相同或者近似。比如将“红旗渠”用作文字商标。
5、判断着五类标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基本的原则在于消费者看到具体的某一标志,不会将其与这五类标准产生误认、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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